招聘信息搜索:

最新信息

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9-27   来源:就业创业处   点击:722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1010日至1120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院校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1010日至11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1010日至1130日)。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所属院校加盖公章,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多渠道公示(2022121日至12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通过微信、QQ等媒介让每位2023届毕业生了解文件精神,做好符合条件毕业生的申报和信息登记工作,请各学院于11月15前将《安徽省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工审核花名册》(附件1)、《系统审核不通过被退回人员人工复审导入系统模板》(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jyb@slu.edu.cn)(注意:表1为汇总表,表2为汇总表导入系统的模板,两个都需要填写)。

(二)2023毕业生求职补贴采用学校代为发放的方式,为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准确,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安徽省内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由学生自愿在线申请,申请系统10月10日开放,必须在网申截止时间11月2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

(二)人工审核仅针对在线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没有提交网络申请的同学不能提交人工审核的材料。

(三)人工审核与在线申请同步开展,我校人工审核从10月10日开始,至11月15前结束。

(四)用于打款的银行卡必须为申请人本人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安徽省内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填写到支行即可。


联系电话:0551-63830781(内线8781)

 附件1-安徽省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工审核花名册.xls附件2-被退回人员复审导入系统模板.xls附件3-2023届求职补贴发放注意事项和人工审核提交材料说明.docx附件4-阳光网个人申请求职补贴流程.doc附件5-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就业创业处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