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高校毕业生篇)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人社政策答问知识库政策系列解读专栏,从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民生领域,为群众提供系统、高效、精准的集成式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在合肥就业,有以下几项补贴可以享受:
①来肥求职交通费补贴。合肥市定期举办“合肥请您来,20万个岗位供您选”现场对接活动,活动采取“线上报名预约、线下当面对接”方式,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来人员,推出“合肥择业邀请码”。高校毕业生通过“合肥就业信息”微信小程序报名领取邀请码,从市外来肥参加对接会且通过现场核验签到,可享受单程来肥交通费补贴。具体参加活动要求及交通费补贴事项以每期现场对接会公告为准。
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在肥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肥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③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合肥市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④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⑤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补贴每人每月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由财政全额承担。
高校毕业生在合肥就业,有以下几项补贴可以享受:
①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②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额度的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最高可提供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此外,合肥市每年还会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扶持资助等创业赛事评选活动,对优胜项目予以资金奖励,推荐参加更高级别创业赛事。全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也向入驻基地的创业者提供创业相关要素服务。
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明确外,均指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通常指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小型微型企业,指参照工业信息化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纳入小微企业目录的企业,小微企业目录参照“全国个体经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首次创业,均指申请相关补贴之前,在安徽省内未创办过小微企业,未注册过工商营业执照。
可以,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如符合相关就业创业政策享受条件,可以申请相关就业创业补贴。
来肥求职交通费补贴,每期“合肥请您来,20万个岗位供您选”现场对接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登录“合肥就业信息”微信小程序,进入活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审核。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补贴,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对应模块进行申报。其中,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市本级就业见习提交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并按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次性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县区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交至属地县(市)区(开发区)受理审核,并按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咨询创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按其与贷款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
来肥求职交通费补贴须在每期“合肥请您来,20万个岗位供您选”现场对接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申报。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须在毕业学年(毕业当年6月30日)结束前完成申报,其中毕业前一年的10月至11月为集中申报期,毕业当年1月至6月为常态化申报期。
一次性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在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在高校毕业生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期满后方可申领。
就业见习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无须个人申报。
创业担保贷款常态化开展申报。
高校毕业生在了解或申请相关补贴政策时,可向工作地县(市)区(开发区)或市本级人社部门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