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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10-19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1694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6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三、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通过微信、QQ等媒介让每位2021届毕业生了解文件精神,做好符合条件毕业生的申报和信息登记工作,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汇总本院学生申请情况,并将《安徽三联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工审核花名册》(附件1)、《系统审核不通过被退回人员人工复审导入系统模板》(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jyb@slu.edu.cn)(注意:表1为汇总表,表2为汇总表导入系统的模板,两个都需要填写)。

(二)2020届求职补贴采用学校代为发放的方式,为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准确,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安徽省内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由学生自愿在线申请,申请系统10月20日开放,必须在网申截止时间11月1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

(二)人工审核仅针对在线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没有提交网络申请的同学不能提交人工审核的材料。

(三)人工审核与在线申请同步开展,我校人工审核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10日前结束。

(四)用于打款的银行卡必须为申请人本人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在安徽省内的人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填写到支行即可。

 

联系电话:0551-63830781(内线8781)

                                           

2020年10月19日

就业创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