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要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要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拓展就业新空间。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具体举措,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基层就业项目,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要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通知》强调,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要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多种形式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要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规范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要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